医考必过

中药离子导入与内服诱发排卵研究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5 15:51
摘要:目的:探讨中药内外合用治疗卵巢排卵功能障碍所致不孕症的临床疗效。方法:选择卵巢排卵功能障碍所致不

摘要:目的:探讨中药内外合用治疗卵巢排卵功能障碍所致不孕症的临床疗效。方法:选择卵巢排卵功能障碍所致不孕患者45例,治疗组使用中药内外合治方法,对照组仅内服中药,并观察治疗前后的BBT、尿液LH等变化。结果:中药内外合治诱发排卵的总有效率为86.6%,治疗组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

近年来,运用中医中药辨治卵巢排卵功能障碍所致的不孕有较好的疗效。笔者选择卵巢排卵功能障碍所致的不孕症患者45例,随机分为治疗组30例与对照组15例。治疗组使用中药离子导入与内服方法,对照组仅内服中药。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

1.1 对象

凡婚后同居二年以上,有正常性生活,经检查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未避孕而不怀孕者(本组病例均为原发性不孕症),并伴有月经先后无定期,经前或经期乳胀,便溏,心烦胸闷,腰酸怕冷,舌质淡苔白,脉细弦等症,中医辨证为肝郁肾虚者。

1.2 年龄

治疗组:27-30岁者11例,31-36岁者19例;对照组:27-30岁者7例;31-36岁者8例。

1.3 不孕年限

治疗组:2-3年不孕者18例,4-6年不孕者12例;对照组:2-3年不孕者11例,4-6年不孕者4例。

2 观察与治疗方法

2.1 观察方法

在治疗前两组病例均需测定基础体温2个周期,并放免测定泌乳素等(本组病例均属正常范围)。治疗期间,若基础体温出现双相者,则在下一周期体温上升前3天、后4天连续测定尿液LH(酶免疫法)及B超同步连续监测卵泡发育及排卵。

2.2 治疗方法

治疗组:(1)月经干净后第3天开始内服妇宁合剂。处方:柴胡、香附、当归、川芎、熟地、潼蒺藜、鹿角片、仙灵脾、肉桂、紫石英。由本院药剂科制成合剂。每日2次,每次50ml,10天为1个疗程(每瓶500毫升,共服2瓶)。

(2)中药离子穴位导入:将肉桂、小茴香、丹参、红花等药经蒸馏合煎后配制成外用液。取穴:关元、子宫(双)。方法:取20cm×13cm大小,厚约1cm(12层绒布)药垫浸透于上述药液里,然后将药垫放在小腹的关元穴、子宫穴(双)上,用直流电导入,电流量5-10mA,每次25-30分钟,隔日1次,10次为1个疗程。

对照组:仅内服中药妇宁合剂,剂量、用法和起止时间同治疗组。

3 治疗结果

3.1 基础体温曲线(BBT)情况:

治疗组:30例中,出现BBT双相型者(升高0.3-0.5度并持续11天以上)26例。治疗时间最短者2个周期,治疗时间最长者5个周期,平均治疗时间3.2个周期。

对照组:15例中,出现BBT双相者7例。治疗时间最短者4个周期,治疗时间最长者6个周期,平均治疗时间5.1个周期。

3.2 B超监测卵泡发育成熟及排卵情况:

治疗组:30例中在月经中期经B超连续监测480人次60个周期,出现卵泡发育成熟及排卵者26例,其中在月经周期第11-12天出现排卵者18例;在月经周期第13-15天出现排卵者8例。

对照组:15例中,经B超连续监测240人次30周期,出现卵泡发育成熟及排卵者7例;其中在月经周期第11-12天出现排卵者2例,在第13-15天出现排卵者5例。

3.3 尿液LH呈阳性反应(酶免疫测定):

治疗组:30例中,测定480人次60周期,出现阳性者26例,阳性率为86.6%.

对照组:15例中测定240 人次30周期,出现阳性者7例,阳性率为47.7%.

3.4 妊娠情况:

治疗组:30例中,妊娠者18例,妊娠率为60%.

对照组:15例中,妊娠5例,妊娠率为33.3%.

以上二组病例中怀孕者未发现流产现象,且均为足月分娩,婴儿出生体重为3600g-4000g左右,母乳充足`搜集整理。

4 讨论与体会

卵巢排卵功能障碍是女性不孕症常见原因之一。中医认为,正常月经周期的存在,主要是肾—冲任—胞宫之间机转的建立与平衡的结果。肾为先天之本,天癸之源,藏精之所,肾对天癸的产生及人体的生殖功能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肝主疏泄而藏血,肝气条达,藏血充足,则冲任二脉通盛,胞宫得以濡养,方能摄精受孕。当肝郁肾虚时,则天癸泌至失调,血气不和,冲任不能相资,直接影响肾—冲任—胞宫之间的平衡而导致不孕。中药妇宁合剂(疏肝补肾类药)意在调补肝肾,调整和改善机体状态,协调平衡,促进卵泡的发育和排卵功能的恢复。

中药离子导入法是一种利用直流电的温热刺激作用,将某些药物离子导入机体的治疗方法。此法具有药物直达病所、药效维持时间长、无痛苦、病人易于接受的特点。特别是药物离子从穴位透入,可借经络的兴奋性和传导性循环周流全身,能充分发挥疗效`搜集整理。

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