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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制定治疗方案时应遵循的原则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31 12:58
①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②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a.治疗

  ①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②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a.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b.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③给药途径:

  a.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轻症口服,重症先静脉再口服)

  b.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而容易导致过敏反应及耐药菌的产生)

  不宜局部应用抗菌素的情况:

  a.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b.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c.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医|学。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局部给药辅助治疗):

  a.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

  b.包裹性厚壁脓肿;可往脓腔内局部注入抗菌药物;

  c.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

  d.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④给药次数:

  a.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时间依赖型抗生素,药物的血浆半衰期短,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想达到好的疗效,应增加给药次数,缩短给药间隔)

  b.氟喹诺酮类可一日2次或1次、氨基糖苷类可一日1次。[浓度依赖型抗生素,药物的血药浓度越高,杀菌活性就越强]

  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可一日给药1-2次医|学。

  ⑤疗程:

  a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记住一般用药疗程;症状消失3-4天)

  b.特殊情况: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大体了解,知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即可)

  ⑥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a.病原菌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b.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c.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医|学。

  d.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e.联合用药具有协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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