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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癫痫的治疗措施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7-02-28 10:02
外伤后早期一周以内的短暂的抽搐,多无重要临床意义,此后也不再发作,故无特殊治疗。对反复发作的早期或中期

    外伤后早期一周以内的短暂的抽搐,多无重要临床意义,此后也不再发作,故无特殊治疗。对反复发作的早期或中期癫痫则应给予系统的抗菌药物治疗。一般应根据发作类型用药,如大发作和局限性发作,选用抗痫药物的顺序为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扑痫酮或丙戊酸钠;小发作则常用丙戊酸钠、乙琥胺、安定或苯巴比妥;精神运动发作则首选卡马西平,其次为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痫酮、丙戊酸钠或安定;肌阵挛发作则宜选用安定、硝基安定或氯硝基安定。用药的原则是使用最小剂量,完全控制发作,又不产生副作用,故剂量应从小开始,逐渐增加到完全控制发作,并根据病人发作的时间,有计划地服药。所选定的药物一旦有效,最好是单一用药,不轻易更换,并行血药浓度监测,维持血药尝试直至完全不发作2~3年,再根据情况小心逐步缓慢减药,若达到完全停药后仍无发作,则可视为临床治愈。对少数晚期难治性癫痫经系统的药物治疗无效时,则需行手术治疗,在脑皮质电图监测下将脑瘢痕及癫痫源灶切除,约有半数以上的病人可获得良好效果。

  手术方法:术前应认真进行癫痫源灶定位,因为脑抽伤后的瘢痕虽为外伤性癫痫的病因,但引起癫痫发作,却往往是位于病变附近的(偶尔是远离的)痫性放电灶,有时甚至是多源性的,故手术时不仅要切除脑瘢痕组织,同时,还必须切除貌似正常的痫灶,否则癫痫不能控制。手术宜在局部麻醉或静脉麻醉下施行,以便术中描记皮质电图及电刺激。如果头皮留有较大的瘢痕,手术切口应考虑到头皮到头皮的血运供应及整形修复设计。开颅方法以骨瓣开颅为佳,暴露充分,有利于痫灶的测定。若有颅骨缺损,应先将头皮与硬脑膜的粘连小心锐性分离,如常环状切开硬脑膜,同样小心分离硬脑膜与脑组织,以免损伤过多的正常脑皮质。然后在皮质脑电图指引下,切除脑瘢痕及癫痫源灶,切除时应注意保护脑重要功能区,将已瘢痕化的胶样组织尽量予以切除,深部到脑室膜为止,应避免穿通脑室。皮质上的癫痫放电灶则宜采用软膜下灰质切除的方法,按皮质脑电图监测的范围,小心沿脑回中线电凝后剪开软脑膜,再用小括勺或吸引器,将该脑回的灰质切除,把保留的软脑膜盖回原处。继而再测定皮质脑电图,直到所有痫性放电灶均消失为止。最后,充分止血,完善修复硬脑膜,颅骨缺损应视具体情况同期或择期修补,如常缝合头皮各层,皮下引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流24小时。术后继续抗痫药物治疗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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