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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人事司关于开展卫生部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3-12 08:05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有资格证书、职务聘书(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品(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有资格证书、职务聘书(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品(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等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申报医学专业各级别技术资格,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从事医学研究、公共卫生有关专业,申报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

6、申报人材料装袋,封面须顺序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现资格、申报专业及申报资格(样本见附件5)。

(三)申报时间

申报人须在5月8日—5月31日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信息传输,逾期不予受理。

四、单位审核及申报材料复核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应逐级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保证纸制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并在申报人报送的复印材料上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须下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附件6),在本单位范围将申报人情况公示1周。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有特殊情况的须附情况说明及单位意见。

(二)同行专家评议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指定与申报人专业相同的两名专家(评议中级资格者须有副高级及以上资格,评议副高级及以上资格者须有正高级资格),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并填写《同行专家评议表》。

(三)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函1份(应注明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同行专家评议表》、申报人任期内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式1份,装入申报人材料袋,一并报送。

3、《专业技术资格审核一览表》(附件7,从网上下载),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报送。

4、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报送时间

6月30日前报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复核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复核申报材料,及时回退不合格材料。

五、答辩

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和医学研究专业正高级资格须进行答辩,答辩主要包括本人情况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两部分,答辩3—5个问题,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答辩成绩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答辩随评审会时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示1周,对署名反映情况的举报信件、电话等将予以调查核实,根据公示情况,通知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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