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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评审要求/评审内容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0 20:5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穗人社发〔2010〕89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发〔201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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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市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7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全市高、中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其中,申报教师系列的材料受理时间延长至9月30日。需报省高、中级评委会评审的,须于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其中,申报教师系列的材料受理时间延长至9月15日。申报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参照市高、中级评委会受理材料的时间执行。

(二)评审时间

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于10月份起开展评审活动,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今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分别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取得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或获得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评审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答辩;申报评审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

执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5号)。

此外,1960年之后出生,申报评审中专、技工学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根据粤人发〔2007〕120号文的规定,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免考职称外语,但仅限于转评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要求不高于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要求的情况。如果原专业技术资格没有职称外语要求,而转评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职称外语要求;或原专业技术资格虽有职称外语要求,但转评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有更高级别的职称外语要求,则转评时须符合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条件,并提交成绩合格证等有关材料。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的证书(成绩单),在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长期有效;其他有关证书,包括原广东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核发的合格证书、原广州市人事局核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岗位职务培训证书》,在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不再有效。

(三)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执行。申报人不得以同样(或部分相同)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不同系列不同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不同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评审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达到规定的年限,并提交反映现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

(四)评前审核问题

我市对申报两个资格、转系列评审、破格评审、高(中)级委托(含受委托)评审、送省评审等情况,一律实行评前审核。申报人所有书面、电子申报材料须由主管部门送我局审核同意(破格或委托评审的须办理有关书面手续)后方可送评委会;否则,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

(五)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

申报评审律师、卫生、会计等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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